为满足校园内师生交通出行需求,提高校园生活质量与效率,长江师范学院拟对校园摆渡观光车运营权进行对外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投标限价(万元) | 合同期(年)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校园摆渡观光车运营权 | 8 | 3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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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项目服务期计算时间为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7月20日止。 2.投标限价指投标人每年向采购人缴纳的校园摆渡观光车运营权承包费,本项目招标中,项目开标报价(投标报价函)报价最高者,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
二、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提交响应文件、开标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8月27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长江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处网站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按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3.开标地点:长江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处(校医院三楼)会议室
提交响应(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9月1日北京时间9:00
提交响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北京时间9:30
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9月1日北京时间9:30
4.投标保证金
缴纳金额:5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场缴纳
5.项目联系人:高飞
联系电话:72793006 13896749998
四、投入车辆要求(技术要求)
1.建议车辆品牌及型号:全新奥星FT6156Q 14座汽油观光车
2.车辆环保排放标准:国四
3.运营车辆数量:3台及以上(投放数量最少三台,具体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确定 )
五、商务要求
1.本项目服务期计算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
2.中标人(运营商)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中标)约定金额缴纳首年运营承包费,合同期内第二、三年运营承包费缴纳时间为每年9月5日前,逾期7天未交,视为中标人(运营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费用缴纳账号:
户 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 号:2406080120010001028。
税 号:12500000709410568Y
3.参与校园摆渡观光车的经营者,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公司。
4.在运营合同期间,不得分包和转让。
5.参与校园摆渡观光车的一切运营费用由中标运营商承担。
6.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交通及安全责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运营商负责。
7.运营合同期内,运营收费标准按每人每次1元收取,不得私自涨价。
8.因中标运营商自身原因需解除运营承包合同,由中标运营商自行处置投入资产,学校不参与处置事宜。
9.中标运营商自行完善和承担运营观光车的一切手续、费用,若因运营手续不完善导致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
10. 运营合同期内,学校因公务接待需调用摆渡观光车,承包方应无条件提供支持,学校将按计时或计次的方式支付费用。
11、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安管处)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服务满意度考评,考评办法:随机调查100-200人,考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可续签二年服务合同(合同延期两年)。
六、服务要求
1.运营时间、路线:上下课高峰期定点运营,点对点行驶;平峰期南北校区往返行驶,定点停靠。中标运营商不能私自更改运行线路,如确需更改线路必须由采购人同意。
2.中标运营商必须聘请具有车辆驾驶资质的人员从事摆渡观光车的驾驶工作,基本要求:10年以上的驾龄,持B2以上驾照者,身体健康、无不良驾驶记录(须提交驾驶员个人征信证明)。
3.运营时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不超速、不乱鸣笛、不超载。
4. 中标运营商投入的校园摆渡车必须参加保险,并且每辆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七、投标相关费用
投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的运营商,在投标前,应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未中标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公布后10内退还。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运营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运营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运营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运营商与采购人、其他运营商恶意串通的;
成交运营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事项签订合同的)。
八、合同签订和履约保证金
招标结果公布后3日内,中标运营商应和采购人签订校园摆渡观光车运营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结转后补足),作为采购人对中标运营商履行合同的约束。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采购人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在20日内开始运营。
费用缴纳相关信息:
户 名:长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李渡分理处。
账 号:2406080120010001028。
税 号:12500000709410568Y
九、违约责任
运营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扣除履约保证金(或另行缴纳):
1.服务投诉
1.1在运营中,若因中标运营商服务质量发生服务投诉,对每一起有效投诉,按500元一次进行处罚。
1.2合同期内,中标运营商如超限超载,采购人按500元一次进行处罚,两次以上,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2.交通事故
合同期内,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事故金额的15%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责任事故
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损失金额的10%扣除履约保证金。
连续2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十、投标报价要求
最低限价:8万元(价高者中标)。
说明:投标人在最低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投标。通过资格和符合度审查的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运营商。
十一、评审办法
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对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确定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2.成交价格=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报价
3.评审细则。
3.1.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运营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运营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3.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运营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运营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3.3.成交运营商的确定:
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营商将失去成为成交运营商的资格。
4.成交运营商的变更。
成交运营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投标报价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运营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运营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
1、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采购部门(安管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第十四条“响应文件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学校采购部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无息直接退还。
6、投标运营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招标电子文档采用WORD格式,以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分包号”和“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项目开标报价以投标报价函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现场递交,邮件、电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开标由长江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处主持,邀请长江师范学院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长江师范学院安全管理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4、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顺序(格式)排序装订:
封面:填写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地址。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应答函
(三)驾驶人员组成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其它优惠承诺
(五)资格条件及其他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4)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格式)。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7.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运营商公章)。
7.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7.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7.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7.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7.5.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运营商公章)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说明:运营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运营商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附件:招标文件